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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美国的金融市场

日期: 2020-05-18 11:48:30 作者: 刘小二

美国是当今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其金融业也居全球霸主地位。

(一)美国外汇市场

美元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可兑换货币,美国也成为仅次于英国的全球第二大外汇市场。美国市场上进行的外汇交易中,73%的对手方位于美国以外,可以看出,美国外汇市场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市场,其辐射力和影响力是全球性的。

(二)美国银行间资金市场与联邦基金利率

1.同业拆借产生的原因

存款性金融机构受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限制,每日均需根据存款量调整应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因此,调剂资金余缺成为存款性金融机构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并由此产生了庞大的银行间短期资金市场。

2.美国的联邦拆借利率

在美国,银行缴存的准备金存在联邦储备银行账户上,因此,准备金余缺的调剂就被称为联邦基金拆借,由此产生的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就被称为联邦基金市场,银行间无担保短期借贷利率被称为联邦基金利率。

联邦基金利率是美联储体系中最重要的货币政策操作目标。而美联储任何一次调整联邦基金利率的决定都会迅速传导到美国金融市场,并进而引起全球各主要市场的连锁反应,可以说,它是目前全球影响力最大的利率指标之一。

(三)美国股票市场(全球最发达)

1.股票交易场所(3 类)

近年来,美国各类股票交易场所情况变化比较大,上市股票不一定在其上市交易所交易,形成了复杂的交易系统。

分类

内容

全国性股票交易所

1.由美国证监会注册,截至 2017 年末共有 21 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

2.这些交易所中,并不是每一家交易所都拥有自己初始上市的企业,但是大多可以挂牌交易其他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相互之间竞争非常激烈。

3.目前大致是洲际交易所集团(ICE 集团)、纳斯达克集团(NASDAQ集团)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集团(CBOE 集团)三家平分秋色

另类交易系统(ATS)

1.概念:也由美国证监会注册, 是“符合联邦证券法关于交易所定义,但是未注册为全国性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2.特点:另类交易系统与交易所的区别在于,交易所除了组织交易,同时还是自律性监管机构,而另类交易系统对市场参与者不具有自律监管职能。

3.运作模式(按照市场报价透明度不同分)

(1)电子通讯网络(ECN):报价透明度高,其综合报价数据中提供最优价格报单,与交易所类似。

(2)“暗池”(Dark Pool):是针对交易规模较大的机构投资者提供的不对外披露报价和交易信息的系统,目的是为了避免大宗交易对市场价格形成冲击,减少交易成本。换言之,“暗池”交易系统综合报价数据中不一定披露最优价格报单。“暗池”交易对促进大宗交易有积极意义,但其本身不透明的特征很容易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这方面的监管案例近几年层出不穷,若干著名的金融机构为此受到监管处罚。

经纪商-交易商内部撮合(Broker-Healer)

经纪商-交易商接受客户报单时,如果内部客户的报单优于交易所或ATS 报价,经纪商-交易商可以将客户的买卖报单进行内部撮合成交,这部分交易量不纳入当天上市证券的交易统计数据。

2.纳斯达克集团

(1)介绍

纳斯达克(NASDAQ),原意为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自动报价系统,主要经营场外股票交易,1971 年由 NASD 组建,是 NASD 的全资子公司。NASD 于 2007 年改组成为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是目前美国证券业的自律监管机构,但仍为私营企业。目前,纳斯达克集团在美国经营三家全国性股票交易所,即纳斯达克股票市场(NASDAQStock Market)、纳斯达克波士顿交易所(NASDAQ BX)和纳斯达克费城交易所(NASDAQ PSX)。

其中,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是目前美国股票现货交易量最大的单体交易所,2016 年成交量占全美股票现货成交量的 14%。

(2)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分层

纳斯达克市场历史上共经历两次分层——1982 年进行第一次分层,分为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常规市场;2006 年纳斯达克分层制度再次改进,分为三个板块,分别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NASDAQ Global Select Market)、纳斯达克全球市场(NASDAQ GlobalMarket)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NASDAQ Capital Market)。

层次

服务对象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

服务于全球范围内市值较高的公司,吸引全球范围内的优质蓝筹企业与纳斯纳克全球市场转板而来的优质企业,成为一个上市标准较高的蓝筹市场。

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主要服务于中等规模并具有一定成长性的企业。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主要为小企业提供融资途径。

(3)纳斯达克市场的交易机制

目前,纳斯达克市场采用的交易机制是融合了指令驱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交易)和报价驱动(做市商模式)两种模式的混合交易模式。2017 年 12 月为例,平均每只上市证券拥有超过 13 名做市商,竞争非常激烈,这对维持市场深度和流动性具有重要作用。

3.纽约证券交易所

(1)介绍

纽约证券交易所目前隶属美国洲际交易所集团。截至 2017 年末,洲际交易所集团(ICE)旗下拥有 6 家期货交易所、4 家股票交易所、2 家期权交易所、5 家场外交易市场和 7 家清算公司。其中,旗下的纽约证券交易所集团(NYSE Group)运营的 4 家交易所(NYSE,NYSEArea、NYSE America 和 NYSE National)有股票交易资格,但 NYSE National 自 2017 年被收购之后尚未重新开始交易。

(2)交易制度模式的特征(3 个)

特征

内容

指定做市商制度(DMM)

与纳斯达克的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不同,纽交所(NYSE)和 NYSE America采用数量较少的指定做市商。

截至 2017 年末,纽约证券交易所有 5 家指定做市商,NYSE American有三家电子化指定做市商。

场内经纪商制度

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分为 17 个交易站,每个交易站固定交易特定的证券种类。

5 家指定做市商的代表在交易站固定不动。而交易所的所有会员企业(包括 DMM 在内的 152 家)可以向纽约证券交易所大厅派出场内经纪人,场内经纪人可以在各交易站流动,以手持报价设备、电脑网络报价终端或程序化交易手段,代表客户进行报单。

尽管随着交易电子化的进步,场内经纪人的作用有所弱化,但对大客户而言,是否拥有场内经纪人仍然是他们选择经纪商的重要原因。

补充流动性提供商制度

为保持市场流动性,促进更多交易,纽约证券交易所在会员企业中选出为数不多的电子化交易量较大的会员作为补充流动性提供商(SLPs),这些交易商有义务以自营账户对其负责的证券提供双向报价,而且必须保证交易日内 10%以上的时段,其报价为全国最优报价(NBBO)。

补充流动性提供商只拥有和普通客户相同的交易信息渠道,但是,对其成交的部分,若满足交易所的数量规定(平均日交易量 1 000 万股),会得到较高回扣。

5 家指定做市商也可充当补充流动性提供商,但是,对同一只证券,不能同时担任指定做市商和补充流动性提供商。

(四)美国债券市场(全球最大)

分类

内容

美国国债市场

1.概念:美国联邦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统称为美国国债,美国国债是美国债券市场的基石。

2.特点: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发行的本币债券基本不存在违约风险,所以这类债券被视为“无风险资产”,它们的收益率也被金融市场当作“无风险收益率”,对其他金融资产的定价和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3.分类:按照期限不同,1 年期以内的美国国债被称为国库券(T-Bills)、期限在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被称为国库票据(T-Notes),10 年以上的被称为政府公债(T-Bonds)。此外,根据国债的特点,美国国债还有通货膨胀保值债券(TIPs)、浮动利率国库票据(FRNs)等分类。

美国联邦机构债券市场

美国联邦机构债券实际上泛指两类机构发行的债券:

美国联邦政 如美国全国按揭协会(Ginnie Mae 或 GNMA),它是美国联邦政府机构发行政府住房与城市发展部下属的政府全资公司,由它发行的按揭贷或担保的债款支持证券是目前全美唯一享有中央政府信用等级的按揭支券持证券。

政府支持企 例如房利美(Fannie Mae)、房地美(Freddie Mac)就是典型业(GSEs)发的政府支持企业,但是它们的债券具有信用风险,中央政府并行的债券,不对其还本付息进行担保。

美国市政债券市场

1.概念:市政债券(Municipal Bonds)是州及州所属地方政府(市、镇、县与学区)或其附属机构(住房、卫生保健、机场、港口与经济发展等职能局与代理机构)发行的债券。

2.目的:为多种多样的市政工程筹集资金、提供现金流以及满足其他方面的政府需求。有的州甚至利用这个“通道”为非政府的私营工程募集资金。

3.还本付息来源:发行人的一般税收、特定税种收入、公共工程收入或者私营实体的偿付,也可以是这些多种来源的综合。

美国公司债券市场

美国公司债券种类繁多,分为公募发行债券和私募发行债券两种。

美国证监会规定,向 35 人以内的特定投资者募集证券为私募债券,不受美国证监会限制,约有 1/3 左右的公司采用私募方式发行债券。

(五)美国衍生品市场

美国拥有目前全球最大的衍生品市场,芝加哥和纽约是衍生品交易最集中的地方。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大多数新的衍生产品发源于美国。

(六)美国的金融市场监管

1929~1933 年大危机以来,美国实行的是“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制。所谓的“双层”,是指在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都有金融监管部门; 多头”,是指设立了多家监管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监管职责。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这一体制正处于改革完善过程中。

1.联邦和州双层监管

(1)法律(美国国会、州和地方议会均拥有立法权)

联邦层面证券法

《1933 年证券法》《1934 年证券交易法》《1940 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2010 年多德-弗兰克法案》等。

各州层面法律

除了证券法外,各州的公司法、破产法、国内收入法等,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对证券法律的补充。

(2)监管机构

联邦一级监管机构

美同联邦储备系统(FEI))、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全国信用社管理局(NCU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

州一级监管机构

各州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监管机构。

跨部门监管机制

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和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WG)。

2.分业监管体系

(1)背景

1929~1933 年大危机之后,美国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确立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格局,随之而来的,是针对行业或功能设置的监管机构。

(2)银行业监管机构

货币监理署

1.隶属:美国财政部。

2.职能:监管美国联邦注册银行(国民银行)。具体监管职能包括:检查;审批监管对象设立分支机构、资本等变更的申请;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或不稳健经营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制定并下发有关银行投资、贷款等操作的法规。

联邦储备体系

职能: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并对其成员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进行监管,此外还承担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职能。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1.目标:通过保护银行和储蓄机构的存款、监管投保机构以及对破产机构进行接管等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和公众信心。

2.职能:对投保的非联储成员州立银行负有主要监管职责,同时对其他投保的银行和储蓄机构负有辅助监管职责

储蓄机构监管署

职能:主要负责储蓄协会及其控股公司的监管。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职能:主要负责发放联邦信用合作社的执照并予以监管,并运用国家信用合作社保险基金对所有联邦信用合作社和大部分州立信用合作社的储蓄存款予以保护。

【注意】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作为上述 5 家监管机构的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统一的监管准则和报告格式等。

(3)证券业监管机构

财政部

职责:监管整个政府债券市场的职责,具体监管政府债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的交易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建立公平、公正和富有流动性的市场。

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MSRB)

1.性质: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是自律性组织,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

2.职责:发布有关监管法规,即监管证券公司和银行承销、交易和销售市政债券等行为的法规。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1.需向 SEC 提交注册申请的机构: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公用事业控股公司(除非豁免)。

2.受到 SEC 监管的机构、人员或行为:信托机构;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师;以及交易所成员有关交易行为。

3.一般情况下,注册公司发行和销售证券、购买其他企业的证券、资产以及与其附属机构发生交易等需事先获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批准。

4.其他制度:针对破产公司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听证制度和报告制度。

金融业监管局(FINRA)

1.性质:证券业自律性组织。

2.职责:负责监管经纪商、交易商与投资大众之间的业务。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职责:负责监管美国期货和期权市场。

(4)保险业监管机构

美国的保险监管职责主要由各州的保险监管局承担,包括市场准入以及监测检查等日常监管。

此外,各州保险监管局于 1987 年共同设立了全美保险监管协会(NAIC),作为州保险监管局的辅助监管机构。

(5)2008 金融危机的反思

加强监管

2010 年 7 月 21 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多德-弗兰克法案》,力求从强化宏观审慎监管、提高监管标准、建立自救处置机制、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改革证券市场、加强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改革金融监管。

放松监管

然而,批评者认为《多德-弗兰克法案》大大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过分限制了金融行业的投融资行为,同时也使得部分投融资需求不能很好地被满足。

2018 年 3 月 14 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放松监管要求、保护消费者权益法案》,法案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减轻小型银行金融监管负担,放松部分中型银行金融监管要求等,大致可以认为是对《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一种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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